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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协章程要求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1-06-30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这次政协章程修改,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诸暨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步早、总量大、效益明显的地区,章程的修改对于我们政协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支持和引导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一是促使我们更加坚定在政治上关心、支持非公经济人士,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前我们市政协通过争取,努力推荐他们担任省、绍兴市和诸暨市的政协委员,力荐他们中的姣姣者为省、市各类先进。章程修改后,我们可以与统战部门一起,更加顺利地开展这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协对非公代表人士的宣传力度。例如我们去年专门向《诸暨日报》推荐了一批名单,请新闻媒体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界委员开拓进取、艰苦创业、诚实经营的业绩,肯定他们在经济建设特别是在新产品开发、市场拓展、外向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对社会的积极贡献。三是更加有利于政协对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众多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作为政协委员参与活动,客观上为人民政协组织向他们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他们守法经营和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他们积极发展经济、致富不忘国家和社会提供了条件。政协可以通过各种例会和委员走访、约谈等,开展这些方面的工作,并通过他们向他们所代表的群体扩大宣传,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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