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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人的“吃讲茶”及其文化意蕴
发布时间:2011-07-18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在外埠人观念中,绍兴人与老酒似乎有一种特殊的亲缘关系:其实,绍兴人与茶结缘更是渊深。绍兴人“谦冲淡和”的民风,在某种程度上言,是接受了茶文化的“淡泊宁静”思想熏陶。

绍兴栽茶、饮茶的历史十分悠久,在汉代《神异记》中就有记载。历代,绍兴都是主要产茶区,陆羽《茶经》划分茶区,评定“浙东以越州上”。所产“日铸雪芽”、“卧龙瑞草”、“瀑岭仙茗”皆与武夷相为伯仲”。

绍兴茶市唐代已有。据唐·元稹《白氏长庆集序》记载,诗人在绍兴的茶乡平水看见乡村私塾学童,模习白居易和元稹的诗作,到集市上“处处皆是茶肆”换茶喝。当时的平水,已是浙东茶叶重要集散地,喝茶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内容。南宋时,绍兴日铸茶改用炒青法制成散茶,品饮时可直接冲泡,这是茶叶加工史上的一次重要突破。清,金武祥《粟香三笔》评价此法,是“遂开千古茶饮之风。”于是宋代茶事大兴,茶已经与米盐相同,人家一日不可无。从官府、平民中的迎来送往、交际应酬,到婚丧喜庆中的礼祭贽聘,,都渗沁悠厚的茶民俗事象。在千姿百态的茶俗中,“吃讲茶”以其“清静”,“内省”,“明理”的茶文化精神,独树一帜。

清明时期,商品经济得到空前发展,江南茶馆也有了较大发展。茶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位置,它不仅仅是休息娱乐的场所,也是信息传递、调解纠纷的“机关”。“吃讲茶”即在茶馆进行,意在吃茶讲理。

在绍兴茶馆实在多于酒店。据县志记载,民国25年,绍兴城内有大小茶室206户,网点超过其他行业。绍兴民间吃茶蔚然成风,这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书信中记叙甚多,《药》就是以茶馆为背景。

在绍兴最多见的茶馆是下层茶室。这种茶室,设施简陋,格局呈“非”字形,茶店中间是一条通道,板桌、板凳放置两旁,一端紧靠墙壁。在靠近门口地方的两张桌,俗称“马头桌”,或“马鞍桌”。马头桌不是任个人随意可坐的,只有街坊有声望的长者才有资格坐。

旧时,绍兴民间发生房屋、土地、山林、水利、婚姻、财产等民事纠纷,如果邻里之间无法自行解决,习惯上茶馆吃茶评理。民初,绍兴县城隆教寺内开设了一家取名“兰亭”的茶馆,就是民间纠纷“私了讲和”的处所。

吃讲茶具体方式,是发生争执的双方约定时间、地点,并相约当事人,再邀请“店王”到茶馆“吃讲茶”载决。“店王”是绍兴人对人的尊称。旧时,绍兴人多做小生意,称店老板为“店王”。店王在街坊上有财有势,亦有一定的权威,俗称“闹得牢”人,多担任街坊邻里的调解人角色。仪式是争执上方恭手立于茶馆门前,先恭迎“店王”上座“马头桌”,再依次给“店王”、在场的茶客以及当事人冲泡一碗茶。在静穆的氛围中,边品味苦涩的茶水,边先后向茶客、店王陈述纠纷的前因后果。以及各自的态度,再由店王询问当事人,并请在座茶客们分析评理,最后,由坐在马头桌上的店王裁决,茶客们再作附议性的表态:“某店王话了算数哉尸纠纷一经解决完成,被裁定为过错方,要当场付清所有茶客的茶资,并要在赢方家门前放鞭炮认错,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吃讲茶”之所以具有独特的调解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发育相当不完善。在古代中国社会,百姓多耻于言法,鄙视诉讼,几有纠纷大都以私了方式解决。而历代统治者也都主张息讼止争,即使涉及到民事纠纷,也常常以刑事惩罚的手段加以调整。这种重刑轻民的法律思想,也是造成民间纠纷多愿私了,不愿涉官的重要原因。《叶氏家谱·祖训家风》就有明文规定:“族内偶有争端,必先凭劝谕处理,毋得遽兴词讼。”

正如鲁迅先生笔下描绘那样,绍兴人秉性淡和,若有纠纷,街坊“店王”便要来出面调解。即使在同业间发生纠纷也常常至茶馆调解。

绍兴人之所以选择“吃讲茶”方式来解决民间纠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茶迎合了绍兴人性格中“淡”的一面。绍兴是中国首批二十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其地“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自古名人荟萃,所以有“会稽儒风之盛,冠子东州”之说。这种好儒之风,养成了“其民循循”的习尚。再从茶性看,茶含有大量的咖啡碱,能从内部控制体温中枢调节体温,并刺激肾脏,促进排泄,使体内大量热量和污物得以排除,新陈代谢取得新的生理平衡,从而使人冷静,具有缓和情绪,松驰精神的功效。历代都将饮茶与佛家打禅联系一起,喻“饮茶为生活中小禅”,提出“茶”之为饮,最宜精形修德之人”。民间则以为“茶可以清心”。不错,一杯清茶,坦诚相见,给人一种冷静、理智、和善的思考,一切的争端、烦恼都烟散云消。正如大海给人的是豪情雄心,而饮茶却能使你得到淡泊宁静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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