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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共服务外包 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12-06-18 来源: 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 次字体:【
农工党绍兴市委会
 
 

近年来,我市的公共服务外包从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主要有:一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向养老服务对象发放服务券,享受服务时用服务券支付劳务费,而服务提供者凭券向政府结报。二是实施医疗卫生免费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主要的传染病及慢性病。三是推出购买文化服务试点单位,以浙江绍剧团为试点单位,实施文化下乡巡回演出、周末剧场进校园演出等,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四是科技、环保服务,推进环保设施的社会化运营服务,由市新民热电有限公司及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实施垃圾焚烧工作,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开展公共服务外包,有利于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主要是:

1.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满意度。公共服务外包引入竞争机制,遴选高质量的服务机构,对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增强社会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2.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精简机构和人员。政府服务外包改变了政府包揽一切的传统模式,从公益服务的唯一提供者转变为保证者,有利于剥离生产、服务性的机构人员,使政府职能转移到制订规划、确定标准、加强监管上来。

3.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政府组织所需要的成本,一般要高于企业所需成本。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由企业等组织承担相应的工作,可以达到同样目的,而所需的成本更低、服务效率更高。

4.有利于细化社会分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政府通过外包服务的形式,有利于加快社会分工,推动新兴产业和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技术创新,实现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我市正在探索实施的公共服务外包来看,由于尚在起步阶段,其发展尚不完善,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1.没有明确的主管机构、计划、制度。政府尚未出台服务外包的指导性文件,各部门、单位处于一种自发的、试探性的状态,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政府也无法全面系统地掌握有关情况。

2.公共服务外包缺乏专业化的评估体系。目前公共服务外包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工作汇报、领导视察、查看运营资料等形式,缺少对服务质量、服务成效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的专业化评估。也缺乏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3.服务人员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比例偏低。如家政服务,只有少数员工取得护理方面资格证书及上岗证。同时,因为薪资待遇偏低,难以吸引专业人才,影响了公共服务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

4.非竞争性外包模式易造成垄断、产生腐败。承接服务机构的匮乏,使目前的服务外包主要采取指定而非公开招标的形式,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市场化培育,也容易滋生腐败。

5.政府服务外包的程序有待规范政府服务外包的程序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哪些服务项目应该外包、服务标准如何量化等等,自由裁量度比较大。服务提供商要完全达到政府部门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

从现阶段的调研分析来看,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尚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服务“质”与“量”的需求,只有合理划分公共服务外包领域,建立可操作化的监管、评估机制,构建一种有管制的公共服务外包模式,才能有效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使公共服务外包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部分职能释放出来交由市场和社会来办,倡导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促进和规范我市公共服务外包,更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建议:

1.明确主管机构。由市财政局或发改委牵头,组建一个领导小组,理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府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同时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把公共服务外包知识和人才培育,纳入政府培训项目和人才培养之中,加快推进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2.界定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范围公共服务包括纯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纯公共服务包括国防、安全、司法、行政、经济调控等,以及不适合成为公共服务外包的对象。准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环境、广电、文化等介于政府和私人都能生产提供的服务。因此公共服务外包主要适用于准公共服务,要合理划分公共服务外包领域,实行有限外包。

3.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方式。选择一些县(市、区)进行试点探索。一是进一步扩大范围,重点推动医疗服务、环卫作业服务、科学研究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广电服务、资产管理运行服务等领域的外包。二是将政府的一些服务职能签约外包,行政规划、行政决策、公用事业、社会事业、政府办事指南的查询、政府信息的披露、各类节庆礼仪晚会活动的策划实施、政府重大调研课题均可签约外包给专业机构来承担。

4.建立适度可操作化的监管机制。要建立监管部门,在确保公共责任的基础上,对社会组织保持适度的管理和监控,进一步鼓励和推动社会组织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同时,使其不偏离公共利益的准则。

5.建立公共服务外包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公共服务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公共服务外包项目评估指标量化体系和效能监察、绩效评审制度,定期对外包业务的运行质量、成本、效率等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比较、测评测试、综合评估和跟踪检查。二是要充分重视和加强公众监督,把公众感受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提高公共服务的受益方的话语权,把服务单位自评、专业评价、外部监督、公众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保障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不会因外包而缩水三是制定公共服务外包激励机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分档付酬,绩效突出的给予续包优先权,把考评情况作为评定承包商资质、信用等级、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对业务绩效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给予表彰。

6.出台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办法及扶持政策。在财政预算安排上鼓励政府部门实施公共服务外包,并增加其外包业务的监督、评价经费。把非政府组织和服务外包企业,纳入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范围,给予积极扶持。制定相关支持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政策,简化审批,取消行业垄断性准入制约,引导非政府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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