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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三十年,绍兴群众文化谱新篇
发布时间:2014-03-19 来源: 文史委 浏览次数: 次字体:【

   绍兴群众文化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述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绍兴的群众文化继承和发扬了地域优良传统,赋鲁迅先生笔下的“社戏”予新的内涵,从“硬件”建设到“软件”修炼,又有了新的拓展。改革开放三十年,绍兴的群众文化事业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雨露,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群文活动、馆站工作、群文设施、群文活动,精品创作、“非遗”保护等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原中宣部文艺局领导李英敏同志来到绍兴视察群众文化工作时,曾题词“文豪思鲁迅,群文望绍兴”,他对绍兴的群文事业寄予了厚望。绍兴市党委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广大群文工作者正是朝此目标孜孜求索,争创辉煌。

  一、以创建先进文化县(市)和文化明珠工程为载体,群文事业协调发展

  1981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了(81)31号《关于关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指示》,我市农村集镇文化中心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全面开展,全市建成的集镇文化中心已由81年的13个发展到85年的89个。这一举措,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丰富和活跃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此同时,全市群文单位开展以文为主的多种经营活动也蓬勃兴起,据86年3月统计,全市有包括文艺工厂在内的多种文化经营单位110余家,总产值达到429万元,净利润为59.81万元。“以文补文”活动的开展,为群文单位开辟了资金来源,扩大了社会服务面,丰富了文化娱乐生活,弥补了群文事业经费不足的困难。

  我市文化明珠工程建设,自1995年8月18日起全面实施启动。在35个经济比较发达,文化基础较好的重点城(集)镇率先实施。在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联手共建,狠抓落实,做到组织、规划、资金三到位,新建扩建了一大批综合性、多功能的文化基础设施;据统计,全市先后有两批13个集镇共筹集资金3132万元,兴建和改建了一批总建筑面积达28960平方米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各级党委采取政策优惠扶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和扶持文化单位创办经济实体等许多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快设施建设。如齐贤镇发挥经济强镇优势,无偿划拨出原镇农贸市场这块“黄金宝地”,并投入250万元,建造了一幢建筑面积1708平方米的羊山娱乐城。诸暨店口镇也将处于中心地段的一幢1050平方米的四层大楼无偿划拨给文化站,并拨专款建成了文化广电中心。新昌澄潭镇是山区集镇,经济条件较差,镇政府坚持不造办公楼,70多名镇干部暂时不报5万多元差旅费,硬挤出130万元,建成了11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大楼。上虞沥海镇一家个私企业资助500万元,兴建占地10多亩,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综合性文化娱乐城,成为我市投资较高,档次较高,功能设施较为齐全的镇文化设施。马山镇文化站创办了文教用品厂,年产值200多万元,该站通过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加资金积累,自力更生建造了一幢1300多平方米的综合性文化大楼。

  截止1997年底,列入创建规划的35个重点集镇(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0个、地市级24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使文化明珠工程建设逐步进入攻坚阶段。全市已有马山、枫桥、长乐、沥海、柯桥、齐贤、澄潭、店口、马鞍、丰惠等10个集镇通过达标验收,被命名为“浙江东海明珠”;拔茅、牌头、草塔、陶堰、崧厦、诸暨城关镇、皋埠、璜山等8个集镇被命名为“绍兴市文化明珠”,整个工程建设形成了纵向深入、横向拓展,上下联动,生机勃勃的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工程”的实施,既关系到“九五”期间我市群文事业发展规划的完成和城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更是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原则的具体体现。创建单位齐抓共建,加大“工程”建设的投入,自觉地把这项跨世纪工程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稳定和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手段,给集镇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创造和提供了许多新鲜而成功的经验。

  与此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十分重视群众文化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据2001年初统计,全市有141个文化站(其中乡站42、镇站94,街道站5),拥有文化员329名(国家干部144,招聘干部131,民办64),其中每站1人有50个站;2人1站有42个,3人一站有24个,4人一站有15个,5-10人以上有8个。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名文件开展的文化站定编工作,共核定编制人数为424名(绍兴94,市区40,诸暨63,嵊州83,新昌45,上虞79,尚缺编175)。

  自1990年起,以“万册藏书”为主要标志的创建“乡镇文明图书馆”活动在我市城乡深入开展,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共建成乡镇万册图书馆30个,总藏书量达到35万册以上,其中马山镇拥有2.5万册,牌头镇拥有两个万册图书馆。1992年4月—6月,由市文化局、教委、广电、共青团、工会、妇联、报社等九家单位联合发起“赠书献爱心”活动,历时50余天。应者如云,影响深广。捐赠办共收到来自机关、学校、厂矿等的赠书136573册,参与单位共123个,约68286人次,所有赠书全部分发赠送偏远山区、贫困学校,为乡镇图书馆的建设添了砖增了瓦。

  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日新月异

  我市各级文化部门重视文化建设的“软”、“硬”件并举,突出精品战略,把握工作重点,群文事业得到协调发展。

  绍兴市群众艺术馆创建于1979年,是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开放的全民所有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我市群众文化的指导中心、活动策划中心、培训辅导中心、理论调研信息与服务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馆舍总建筑面积近万平方米。馆内设综合办公室、表演艺术指导中心、视觉艺术指导中心、群文调研信息中心、社会艺术培训中心等五个部室。是国家一级群艺馆,全馆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9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级16人,大中专以上学历32人。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绍兴市群众艺术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历史文化名城优势,争创群众文化工作特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积极举办全市有影响、示范性的大型活动,抓好业余文艺团队建设,全面活动群众文化生活;狠抓文艺创作、辅导,着力打造文艺精品,为绍兴文化事业增光添彩;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大力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加强群文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群众文化新路子;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增强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社会艺术培训,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致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自1991年起,继绍兴县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先进文化地区”称号之后,诸暨市、嵊州市、上虞市又先后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先进文化县(市)。”诸暨市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绍兴县文化馆连续四次经省文化厅考察考评,定为“浙江省特级文化馆”。先后被文化部评为“全国先进文化馆”、“全国标准文化馆”。

  文化馆、站建设发展迅速,已由1978年初的5馆58站(其中区站41、社站17)发展到当前5馆141站。除绍兴县外,上虞、诸暨、嵊州、新昌等四个文化馆均评为一级馆,据全省第四次馆站考评定级结果统计,全市有特级文化站24个,一级文化站46个,二级文化站47个。

  以实施“浙江东海明珠”为契机,绍兴市文化明珠工程建设截止1997年底,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已通过达标验收并已命名的重点城(镇)已有18个(其中省级10个、市级8个)剩余17个计划在2000年之前全部建成。“文化明珠工程”的实施,既关系到“九五”期间我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完成和城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更是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原则的具体体现。创建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加大“工程”建设的投入,自觉地把这项跨世纪工程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手段,给集镇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了许多成功有益的经验。

  三、特色文化年年有新花样,群文活动丰富活跃

  市群艺馆紧密配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举办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艺演出和节会活动,成为全市组织各类大型群文活动必不可少的主力军。市群艺馆以表演、创作等多种业余文艺团队为抓手,精心策划、组织承办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群文演出和比赛活动,其中,每天进行的“社区文化角”活动,每周“欢乐社区行”巡演,每月各部门的主题性广场文化,每年不定期的“文化下乡”,以及中小学生书法、摄影、美术比赛,中青年的歌手大奖赛,戏曲、曲艺、歌咏比赛等有影响、示范性的大型活动。近年来,又推出了一系列“公益性文化套餐”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公益文化服务能力,从而谱写了具有浓郁越文化特色的绚丽乐章,满足了城乡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极大地丰富活跃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各县(市)以深厚的文化积淀为依托,以争创先进文化县(市)和“民间艺术之乡”为目标,以35个重点集镇为主要载体,以“一镇一品,一县多品”为工作思路,大力加强特色文化建设。诸暨发挥越国古都、西施故里的优势,成立专门班子,开展大规模调查,挖掘、整理出石雕、泥塑、草编、剪纸、珍珠工艺、竹马、板凳龙、古铳、十番、鼓亭等40多个民间造型和表演艺术项目,汇集了民间艺术人才,举行了民间艺术展演,弘扬了传统文化精华,丰富了农民文化生活。上虞对百官、丰惠等集镇的700多个村进行了深入调查,掌握了300多个民间吹打乐班的状况,挖掘了民间艺人1200多人,抢救整理42首民间乐曲,21首民歌和12只民舞,该县已连续18年举办“娥江之春”音乐会,充分展示以民间艺术为主的群众文艺新作新貌。嵊州市规划建设20个特色文化乡镇,建立了100支农民乐队,其中长乐镇10支农民乐队长年坚持演出活动,曾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等重大演出,该市还积极发挥“越剧之乡”优势,重视越剧的普及和提高,营造越乡氛围,使越剧后继有人。建立了越剧艺校,招收50名学员,编写《越剧大家唱》通俗教材,供中小学生学习使用,还在社会上举办越剧大家唱培训班,组织扶植了100多个民间职业剧团,常年活跃在乡村舞台。绍兴县注重抓好小海燕、山娃子少儿摄影俱乐部,小学生中不少作品多次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1997年9月,又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了水乡少儿摄影展览。新昌县挖掘整理了莲子行、旱船、舞狮、马灯等民间表演艺术,并连续举办了六届艺术节。各重点集镇还按照“以群众文化为主体,村落文化为重点”的思路,抓好企业、校园、村落文化示范点建设,并重点抓好几个“拳头”项目,如齐贤镇发挥羊山、石佛寺等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投资近千万元,加强景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增加文化内涵,提高集镇品位。枫桥镇建立和巩固20多个农民铜管乐队,活跃民间主动参与婚丧红白喜事,遏制了封建迷信活动的蔓延势头,促进社会风气好转。此外,各地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的大型节会活动。如上虞市的葡萄节,绍兴县的吼山桃花节,嵊州市的越乡文化和中国领带节,新昌的石城文化节和国际茶文化节等,以及市区举办的书法节、黄酒节、古城风情节、祭祀大禹陵等活动,这些活动,既继承弘扬了传统文化精华,又扩大了绍兴的影响,更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四、着力打造文艺精品,群文创作、活动硕果累累

  1995年,群艺馆成功举办了“全国农民歌手演唱大赛”,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几百余名优秀农民歌手参加了角逐,分别获金奖1个、银奖1个、铜奖1个。

  1996年,群艺馆承办“全国部分省市书法请邀请赛”,共收到参赛作品一百二十余件,在全国书法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美术作品《新兴木刻的创导者、实践者和继承者》荣获全国群星美术大展金奖。

  群舞《碧荷涟涟》荣获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演出一等奖,文化部第二届“群星奖”金奖,并入选第三届中国艺术节优秀业余音乐舞蹈节目,赴昆明公演。

  舞蹈《女儿红》获全国第六届“群星奖”金奖。

  1994年,创作歌曲《女儿红》获全国第四届“群星奖”银奖。

  1994年10月,我市著名青年书法家赵雁君的楷书作品,在全国第一届楹联书法大赛中荣获金奖,而且是全省唯一的金奖获得者;汪灿根、王珏、周俊友等三名青年书法家荣获银奖。

  2001年,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届“蒲公英奖”(少儿美术、书法、摄影部分)角逐,荣获五个银奖。

  2002年,绍兴市群众艺术馆合唱团荣获全国群众歌咏比赛(录像评比)三等奖。

  2004年,创作编导绍剧小戏《早读》、舞蹈《青石板》参加第十三届群星奖角逐,获得辅导和演出双金奖。书法《行草横披》获书法类金奖。

  2006年,创作歌曲《两厢情愿》获中国群众文化学会举办的中国第二届群众创作歌曲大赛金奖。

  创作歌曲《笑弯的月儿你为谁》获中国音乐家协会《歌曲》编辑部举办的2006年词曲新作“晨钟奖”。

  2007年,少儿莲花落《牛爷爷耕田》获全国第二届少儿曲艺大赛银奖。

  2007年,绍兴平湖调《白雪遗音》获第十四届全国群星大奖。

  2007年,歌曲《春风水乡》获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优秀创作奖。

  2007年,摄影作品《社戏》获《大众摄影》主办的影像社区比赛三等奖,指导的少儿摄影组照《快乐的童年》获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创作奖。

  五、“非遗”普查保护工作名列前茅,成果丰硕

  绍兴是中华民族最早的发祥地和先越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绍兴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有4000多年,绍兴建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500年前的越国。绍兴是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山青水秀之乡、历史文物之邦、名人荟萃之地”的盛誉,又有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戏曲之乡、名士之乡的美称。

  在漫长的岁月中,生活在越地的人们历经沧桑,生生不息,境内古越文化、酒文化、“三乌”文化、“三缸”文化、桥文化、名士文化、戏曲文化、茶文化、医药文化等源远流长,久负盛名,在华夏文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丰厚的文化遗产,是绍兴市于越文化的底蕴和命脉,是文化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绍兴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观念、审美观念演进的历史见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绍兴市丰富文化遗产中的奇葩,至今还广泛留存并继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由于绍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文化厅的悉心指导,我市“非遗”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市政府正式公布了绍兴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80项,各县(市、区)两级也相应加强了名录的建立,明确了绍兴市重点项目的保护方向,为申报省级、国家级名录打下了扎实基础。继2004-2006全市开展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共汇总收集民间艺术项目577项之后,2007年下半年(普查前阶段)和2008年3-7月(普查后阶段),市群艺馆按照普查工作“四不漏”的要求,组织普查工作组,全面摸排普查线索,把握资源收集、汇兑整理二个环节,到7月下旬,市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完成,群艺馆普查和指导组工作人员依托基层普查员,走遍了马山、斗门、东浦、灵芝、稽山、迪荡等六个镇(街道)192个村(居委会),先后调查了以老土地、老干部、老教师、老艺人、老工匠等“五老”人员为重点的普查对象数千人,实际普查项目983项,基本摸清了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详尽地了解掌握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存量,编纂了6本《镇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本》,并制订出了切实可行的非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规划。全市普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又收集汇总“非遗”普查项目16566项。目前,我市已有33个项目先后被列入浙江省第一、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西施传说、梁祝传说、嵊州吹打、绍兴平湖调、绍兴莲花落、越剧、新昌调腔、嵊州竹编、绍兴黄酒酿造技术、大禹祭典等10个项目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就在6月14日第三个“文化遗产日”前夕,徐文长故事、绍剧、绍兴词调、绍兴宣卷、调吊、石桥营造技艺、绍兴水乡社戏等7个项目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绍兴摊簧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两者相加,我市“国遗”项目已有18项(在全国地级市中名列前茅)。去年底,我市又有25个项目推荐申报浙江省第三批“非遗”名录;近期,市政府又下发绍政发[2008]77号文件,正式公布了绍兴市第二批“非遗”名录和第一批“非遗”扩展项目名录共46项。此外,我市有第一批国家级传承人9人,省级传承人22人,省级传承基础3个。“越文化生态保护区”被命名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春节.祝福”被命名为传统节日保护基地,还涌现了一批以吹打乐、书画、民间手工艺为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传承、实验、研究基地,并进行深入研究和出版书籍,使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此外,全市陆续出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多种书籍,以我国“文化遗产日”庆祝活动为契机,先后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读本》、《绍兴古戏台》,开通了“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使之成为市民了解和宣传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生动平台。2004年以来,连续三次举办了全市保护成果展览以及莲花落、平湖调、越剧、绍剧等单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专场演出。今年4月28日至5月2日,我市各县选送的363件民间手工艺精品,参加了由省文化厅主办以“艺术在民间”为主题的第二届浙江省民族民间手工技艺博览会,较好地展示了绍兴丰富多彩、精美绝伦的民间手工技艺,展现了越文化独特风采,获得了领导、专家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去年9月9-11日,省厅普查验收组对我市“非遗”普查工作全面验收,高度评价了我市“非遗”普查工作“推进力度突出、市馆作用发挥突出、普查成效突出、典型效应突出、前瞻意识突出、普查成绩突出”,始终名列全省地、市级前茅。

       为全面体现绍兴市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的内涵及特点,进一步加强“非遗”的挖掘和保护,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充分整理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和民俗学价值,让民族的文脉得以延续,让人们的精神家园不遭毁损,让会华夏文明的瑰宝绵延万代,永续传承。正是出于这种历史责任感,市文广局决定在2007年6月编纂出版的《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读本》的基础上,再出版一本图文并茂的修订本,按照文化部“非遗”普查工作范围,真正体现全市“非遗”普查保护工作和成果,全面介绍全市“非遗”情况,丰富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把绍兴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诠释得通俗易懂,更为生动全面地介绍绍兴市已经列入省级和国家级名录的51个项目的基本情况,通过阅读后能基本了解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貌,增强民族自豪感和热爱家乡的情感,增强自觉参与保护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有助于进一步增加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影响。《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读本》(修订本)选择在全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首发问世,显而易见,具有极强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对绍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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